人民生活
【居民收入】2016年,南通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084元,比上年增长9.1%。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
配收入39247元,比上年增长8.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741元,比上年增长8.5%。城镇常住居民收入2016年,南通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47元,比上年增加2956元,增长8.1%。南通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省平均水平低905元,在全省13个设区市中居第6位,低于苏州(54341元)、南京(49997元)、无锡(48628元)、常州(46058元)和镇江(41794元)。南通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在13个设区市中居第6位。县(市、区)中,市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达41628元,比上年增长8%;从增速看,海门市、如皋市、海安县三地增速最快,达8.3%,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启东市比上年增长8.2%,如东县与全市平均水平持平,比上年增长8.1%。农村常住居民收入2016年,南通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741元,比上年增加1474元,增长8.5%。南通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135元,在全省13个设区市中居第6位,低于苏州(27691元)、无锡(26158元)、常州(23780元)、南京(21156元)和镇江(20922元)。南通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2个百分点,在13个设区市中居第10位,仅高于无锡(8.3%)、苏州(8.3%)两地。县(市、区)中,海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达20608元,比上年增长8.5%;海门市、市区和启东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市区和启东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0171元、19875元。从增速看,启东
市和如皋市两地增速最快,达8.7%,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海安县比上年增长8.6%,海门市比上年增
长8.5%,如东县比上年增长8.2%。
【居民收入结构】2016年,南通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四项构成全面增长。其中,工资性收入17484元,比上
年增长8.3%;经营净收入5716元,比上年增长8.4%;财产净收入2027元,比上年增长15%;转移净收入4857元,比上年增长10.2%。城镇常住居民收入构成2016年,南通市城镇常住居民工资性收入22766元,比上年增长7.2%,占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的58%,是城镇常住居民收入主要来源;经营净收入7018元,比上年增长9.5%,占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的17.9%;财产净收入3272元,比上年增长12.9%,占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的8.3%;转移净收入6191元,比上年增长7.6%,占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的15.8%。农村常住居民收入构成2016年,南通农村常住居民工资性收入10945元,比上年增长8.3%,占农村常
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的58.4%,是农村常住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经营净收入4105元,比上年增长4.4%,
占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的21.9%;财产净收入485元,比上年增长17.1%,占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
配收入总量的2.6%;转移净收入3206元,比上年增长13.9%,占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的17.1%。
【居民消费】2016年,南通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9827元,比上年增长8%,低于收入增幅1.1个百分点。
城镇常住居民消费2016年,南通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5217元,比上年增长6.5%,低于收入
增幅1.6个百分点。城镇常住居民八大类消费支出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食品烟酒类支出7227元,比上
年增长6.4%,所占比重仍居八大类消费支出之首;衣着类支出1913元,比上年增长5.7%;居住类支出5790元,
比上年增长6.5%;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1468元,比上年增长5%;交通通信类支出3620元,比上年增长4.1%;教育文化娱乐服务项支出2827元,比上年增长11.5%;医疗保健支出1635元,比上年增长6.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37元,比上年增长6.5%。农村常住居民消费2016年南通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13440元,比上年增长11.5%,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方式日趋城市化,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其中,
食品烟酒类支出3923元,比上年增长11.4%,仍是农村居民生活消费中的最主要项目;衣着消费支出672元,比上
年增长10.4%;居住类支出2852元,比上年增长8.9%;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775元,比上年增长9.8%;交通通信
类支出2594元,比上年增长11.5%;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1352元,比上年增长18.8%,增幅为八大类消费之
首;医疗保健支出790元,比上年增长15.3%;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482元,比上年增长7.6%。
(谢资二)
【居民消费价格】2016年,南通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102.3,比上年上涨2.3%,涨幅与全省平均水平持
平。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1.9%,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8%。全年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与上年相比呈现“6涨1平
1跌”。八大类中,受上年医改新政影响,医疗保健类价格涨幅最大,比上年上涨10.9%,影响CPI总涨幅0.8个百分点,对总涨幅的影响度为34.6%;食品烟酒类次之,比上年上涨4%,影响CPI总涨幅1.08个百分点,对总涨幅的影响度为46.8%;其他用品和服务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衣着类、居住类价格分别上涨2.9%、2%、1.5%0.9%;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0.6%;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基本持平。从各月同比指数趋势看,2016年,南通CPI同比指数呈“两头高、中间低”走向。其中,2月份受春节节日因素及猪肉价格走高影响,CPI同比指数达到103.2的全年最高点。随后CPI同比指数逐月走低,至5月达最低值。7、8月后,受暴雨、洪水等极端天气影响,蔬菜、猪肉等鲜活食品价格走高,重新拉动CPI上行。
(谢资二顾爱萍)
【主副食品价格】2016年,南通市区监测的9种成品粮价格“3涨1平5降”,综合零售均价每500克3.98元,比上年下跌1.57%。其中,面粉价格涨幅较大,特一粉、标准粉价格比上年分别上涨9.74%、5.08%;杂粮价格全面下跌,黄豆、绿豆和红小豆价格比上年分别下跌7.87%、5.05%和4.39%。6种食用油价格“4涨1平1降”,综合零售均价每5升68.72元,比上年上涨3.15%。32种蔬菜价格“29涨3跌”,综合零售均价每500克4.15元,比上年上涨16.15%。其中,蒜头、菠菜、圆白菜价格涨幅居前三,分别上涨79.83%、47.72%、30.66%;生姜、山药、尖椒价格分别下跌18.22%、10.46%和6.53%。3种猪肉零售综合平均价每500克14.69元,比上年上涨14.2%。全年呈先涨后跌走势,上半年受存栏下降、供应减少等因素影响价格上涨,从1月13.45元上涨至6月15.15元;7月开始市场供应逐步恢复,价格理性回归,12月跌至14.56元。洋鸡蛋零售均价4.1元,比上年下跌6.18%。白条鸡零售均价7.57元,比上年下跌5.96%;活鸡零售均价10.28元,比上年上涨9.25%。7种水产品价格“6涨1跌”,综合零售均价每500克16.03元,比上年上涨6.35%;其中鲫鱼、鳊鱼、带鱼价格涨幅最大,分别上涨22.15%、17.73%、15.3%。5种可比较水果价格“2涨3跌”,综合零售均价每500克3.99元,比上年下跌8.02%;其中西瓜、橙子价格比上年上涨9.89%、3.39%,苹果、梨、香蕉价格比上年下跌22.97%、10.48%、8.87%。豆制品价格涨幅明显,4种可比较豆制品综合零售均价每500克3.83元,比
上年上涨4.22%;其中老豆腐价格比上年上涨12.71%,素鸡价格比上年上涨4.4%。
【民生价格保障】2016年,南通市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当全市低收入居民基本
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超过3%(含3%),或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超过3%(含3%)时,启动联动机制,
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全年启动10次联动机制,累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7500余万元,130万人次受
益。对特困职工家庭和低保家庭每户每月免费供水3~7立方米、管道天然气5~7立方米,对城乡“低保户”和农
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给予15度免费用电基数。全年全市免收自来水费16769户185万元,免收天然气费
933户18万元,免收电费34.6万户次646万元,累计减少困难家庭水、电、气支出849万元。全市76家平价商店销售平价蔬菜1682万千克,优惠幅度23.96%;销售平价粮、油、肉、蛋1319万千克,优惠幅度9.04%。全年省拨价格调节专项资金765万元,市、县(市、区)财政配套1190万元,向市区平价商店发放奖励补贴153万元、县(市、区)发放406.59万元。落实公路客运油运价格联动机制政策,明确市区95条公交线路票价及优惠措施。开展景区票价整治活动,市区啬园、园艺博览园、城市绿谷、军山景区、剑山景区5个景点实施免费开放日19天,免费接待游客11.75万人。市区公办民营、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确定服务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