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市委党史办(市地方志办) 预算公开内容格式
2017年度市委党史办(市地方志办)
预算公开内容格式
目录
第一部分市委党史办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三部分市委党史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市委党史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南通市委党史办、市地方志办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预算法和《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苏办发〔2016〕37号)等有关规定,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通财预〔2016〕24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本办预决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参照市本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三条在主任室统一领导下,秘书处负责本办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规定公开本办的预决算信息;
(二)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公开内容
第四条本办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预算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单位)概况、部门预算表、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名称解释四个方面。
部门(单位)概况包括:部门(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部门(单位)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部门预算表包括: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等12张表。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包括:部门(单位)年度收支预算、机关运行经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预算安排情况,对增减变化原因进行说明。对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或可能引起社会公众关注的预算安排,结合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加以阐述;对重要指标进行上下年度的比较和分析;对各政府采购项目就项目用途、采购方式进行说明等。
名称解释主要对部门预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二)决算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单位)概况、部门决算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名称解释四个方面。
部门(单位)概况包括:部门(单位)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当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部门决算表包括:收支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决算表等12张表。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应包括部门决算年度收支情况、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等;“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相关明细信息。
名称解释主要对单位公开决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三)政府采购信息(涉密项目除外)公开内容:单位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5〕51号)要求,做好采购项目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在采购文件中公开项目采购预算,采购尚未确定项目预算金额的,可不公开具体预算金额;采购活动完成后,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
第四章公开方式和时间
第五条预决算信息公开方式:南通市财政局网站(www.ntcz.gov.cn)“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并长期保留。
第六条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单位)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七条本办应当按采购进程,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或本会门户网站专栏,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涉密项目除外)。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南通市委党史办(市地方志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委党史办(市地方志办)是负责全市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史志部门有关党史、方志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全市党史、方志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革命斗争纪念活动和有关史志理论研讨、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协调。
3.负责全市续修地方志的组织协调和《南通市志》的编纂出版工作。
4.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南通年鉴》的编纂出版工作。
5.编纂出版史志期刊《江海春秋》。
6.承担上级史志部门下达的史志资料研究课题和有关史志资料的征编上报工作。
7.负责全市地方党史、地方志的宣传、学习、教育工作及全市史、志、鉴的业务培训。
8.指导县(市)区史志部门抓好史志资料的征集、研究,做好县(市)区地方史志资料的审核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史志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我办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江苏省贯彻〈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不负重托、继续前进,服务大局、敢于担当,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史志研究和宣传工作,更好地发挥存史资政育人作用。
1.加强指导和推动部门志、乡镇志编纂工作。进一步推动各部门创造条件,编纂部门志、专业志,壮大专业志群体。参与实施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志编修工作。2017年争取开展编纂名镇志2家,力争各县(市、区)均有名镇志试点。积极参与实施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探索村鉴编纂试点工作,力争入选省、全国名村志。
2.加强综合年鉴编纂工作。高质量完成《南通年鉴》(2017)编纂出版任务。指导协调两区及开发区年鉴、地方志工作正常开展,力争在2017年启动年鉴编纂。加强市县两级年鉴编纂工作业务培训,开展日常指导,力争在全国、全省评选中继续保持前列。
3.进一步提高党史编研水平。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党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南通地方党史三卷本编写工作。做好专题研究规划,完成省委党史工办要求的党史专题和党史人物传供稿任务。加强学术研究,指导相关学会开展工作。
4.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纪念活动。继续办好《江海春秋》杂志,加强组稿策划,定期推出重点文章。开展改革开放成就宣传,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营造氛围。
5.加强方志馆建设。争取早日落实方志馆新址,科学布展,加强馆藏资源建设和开发利用,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加强旧志资源的普查和抢救保护整理出版工作。
6.进一步提高史志信息化建设水平。继续建设“一库”(南通地情文献资源数据库)“一网”(members365-777)“一平台”(“江海春秋”微信公众号),借助新媒体平台扩大史志文化的影响力。稳步推进照片、录音、录像、旧志数字库等专题数据库建设。
7.加强队伍建设。以“史志大讲堂”为载体,大力加强史志队伍的建设,加强综合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调动全体史志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史志工作队伍。
8.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组织生活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全面开展“走帮服”活动,为挂钩镇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推动致富奔小康。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推进机关管理上新台阶。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市委党史办(市地方志办)是参公事业单位,根据上述职责,设7个职能处室,实有编制24人。
1.秘书资料处
协助主任室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会务组织和文电处理工作;协调内部各处室的关系,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对外接待、文件收发、财务资产管理、保卫保密、环境卫生、文印档案以及组织、人事和老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2.党史编纂处(调研联络处合署办公)
负责征集、编纂、出版社会主义时期南通市地方党史资料和民主革命时期党史资料的拾遗补缺;承担省委党史工作办公室下达的党史研究课题和有关党史资料的上报工作;承担党史方面的业务培训、理论研讨、学术交流工作;承办党史资料的宣传、教育、学习和利用工作;承担编辑、整理南通市老领导的回忆史料。
3.方志编纂处(方志馆管理处合署办公)
负责续修《南通市志》资料的征集、整理、编纂、出版工作;承担省地方志办公室下达的方志研究课题和有关方志资料的上报工作;承担地方志方面的业务培训、理论研讨、学术交流工作;承办方志资料的宣传、教育、学习、利用工作;加强方志馆建设。
4.年鉴编纂处
承担征集、编纂、出版、发行《南通年鉴》工作;承担省年鉴编纂委员会下达的年鉴研究课题和有关年鉴资料的上报工作。
5.宣传教育处
负责《江海春秋》稿件的征集、编辑、出版、发行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党史、地方志的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组织有关重要革命历史纪念活动,指导史志系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承担重要革命遗迹和纪念地的调查预审、管理利用方面的具体事务工作;组织有关学术活动;负责全市史志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联系挂靠的相关学会和研究会。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依据2016年的收支情况,2017年收入、支出预算总计81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是701.1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是100.80万元(含新四军研究会专项25万元),不可预见费是13.2万元。
第三部分党史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党史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815.1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89.88万元,下降10%。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总计815.1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815.1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815.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9.88万元,下降9.93%。主要原因是2016年有用于《南通市志》(1983-2005)出版印刷的专项经费,2017年没有此专项。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总计815.1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01.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02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定额标准提高后数据自动生成。
2.项目支出100.8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8.9万元,下降49.5%。主要原因是2016年有《南通市志》(1983-2005)出版印刷专项,2017年没有此专项。
3.不可预见费1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91.35万元,比上年增加3.67万元,增加4.1%。主要原因是定额标准提高后数据自动生成。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24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24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
(二)2017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10.72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减少会议。
(三)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6.36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经费节省。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不可预见费:指年初预留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
(各部门根据公开预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