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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能

发布时间: 2015-07-13 作者: 史志办 字体:[ ]

  

  (一)承担重要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编纂工作,编写江苏地方党史。
  (二)编辑出版重要党史书刊,开展党史宣传教育。
  (三)规划、部署全省的党史工作,组织协调党史资料的征编和党史专题研究工作。
  (四)指导市、县党史编纂等业务工作,开展学术活动,培训党史部门业务骨干,评定党史部门科研成果。
  (五)完成省委和中央党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协助省有关部门组织重要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的纪念活动。
  (七)协助省有关部门审读拟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涉及地方党史重要题材的图书、文章等;审读下一级党史部门拟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涉及当地党史重大题材的图书、文章等。
  (八)协助审查已批准立项并由本省承担拍摄任务的反映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的影视作品和理论文献电视作品。
  (九)协助审查省有关单位和地方涉及党史、革命史及革命英烈的纪念设施及布展陈列等事宜。
  (十)参与保护和利用革命文化遗产、发展红色旅游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