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成立于1986年。为省政府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机关。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省地方志编纂的规定及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制定省志编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省志各专业志的业务指导与志稿审定。
三、负责对续修市、县志的编纂工作进行指导、评审、验收。
四、负责对《江苏年鉴》杂志社的管理,对市、县综合年鉴的编纂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五、组织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地方志编纂业务的培训。
六、收藏、整理、编纂地情资料,开展地情信息咨询服务;组织整理旧志。
内设秘书处、省志编纂指导处、市县指导处、研究室、办机关党委、江苏年鉴杂志社、江苏省方志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