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知识问答(二)
二十六、怎样审查志稿的资料质量?
衡量一部志稿的资料质量,可以从六个方面来考虑:
1.看资料是否全面;
2.看资料是否可靠;
3.看资料是否可信;
4.看资料是否典型;
5.看资料是否矛盾;
6.看资料是否出处清楚。
二十七、方志资料的来源有哪些基本类别?
方志资料来源的基本类别,可以分为文字资料、口头资料、实物资料三
种。
1、文字资料。包括文献档案、统计资料和图书报刊等类。
文献档案资料。档案馆以及各部门档案室储藏的有关政治、经济、军事、政法、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档案,为我们编修区志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这些档案多是历史活动的原始记录,不仅史料丰富,而且相当全面,同时相对来说比较可靠,具有一定权威性,是编写区志的重要资料来源。
统计资料。统计资料包括统计数字和统计图表。它是由统计部门或企事业部门汇编的,具有一定的权威性。统计数字、图表是观察、研究社会或一个部门发展变迁的主要资料。
图书报刊资料。图书报刊是编志所需资料的重要来源。旧志书、史书、年鉴、私人撰著、族谱、各种报纸杂志,都有对地方、自然和社会不同程度的记述,“群书采录”,从中可以汇集起丰富的资料。[Page]
其它文字资料。诸如书信、日记、讲演稿、同乡同学录、帐簿、票据、合同、契约、厂(店)规、章程、广告、启示、声明等,都是修纂区志不可忽视的文字资料。
1、口头资料。从当事人或知情人那里搜集的回忆录、社会风俗、遗闻轶事、传说、民间故事、谚语民谣,以及实地调查的记录材料等。这部分多是新资料,因而值得编志者高度重视。
3、实物资料。包括古文化遗址、遗迹、古建筑、化石、碑刻、地图、书画、照片等。在这里,尤其要重视照片资料,它真实地反映实物的形象和当时当地的历史真实面貌,一张照片胜过若干文字,应注意收集。
二十八、资料的搜集有哪些科学方法?
搜集资料要广征博采,力求齐备。为达此目的,要讲求科学方法。
(一)明确搜集资料的范围和方向,根据纲目拟定采集资料提纲。
(二)明确搜集资料的重点,分析资料来源及其集中地。反映事物发展的本质和内部联系的规律性的资料,说明事物性质、本质特征的关键性资料,反映地方特点、时代特点的特殊性资料,具有代表性的典型资料,是收集的重点。文字资料主要保存在档案馆(室)、图书馆(室),要有目的有计划地去查阅。
(三)对当事人、知情人的采访要做好准备。(1)广泛联系,搞好被采访对象的摸底排队,制订采访计划。(2)广泛宣传,引起各方人士的关注和支持。(3)拟定采访提纲,最好事先交被采访人。(4)疏通采访渠道。一是按规定办好组织介绍信,同被采访人的单位取得联系;二是请被采访人的亲友写信介绍。(5)搞好与党史办、烈士事迹整理办等部门的协作,避免重复采访。
(四)查找文字资料要充分利用工具书,以尽快摸清所要查找的资料线索。如,查阅书籍报刊可利用各种书目和报刊索引,查阅档案可利用案卷目录、卷宗介绍、分类目录等。
二十九、怎样科学地整理资料?
资料的真实性决定着志书的质量和生命。对搜集到手的资料要经过认真整理。整理资料的目的,一是检查资料的不足,以确定下一步资料工作的方向;二是熟悉资料,为将来编写志稿打基础;三是更好地保管和使用资料。科学的整理资料,一般说来有以下四种方法。
(一)突出重点。
所谓重点是指能够反映事物本质的典型材料。重点资料整理得越详细、越完整越好。其他非重点资料也不能视为废料而弃置,同样也要整理,入另册备用。
(二)编号登记。
可按卷章节目统一编号。登记的内容有:资料来源、资料名称、资料性质、资料内容简介;还要登记整理结果,如材料重复情况,与其他同一资料有无出入,内容参考价值大小等。
(三)填写资料卡片。
要做到及时、分类、一事一卡。如何分类,要根据方便使用和本地具体情况而定。所谓一事一卡,就是每张卡片只填写一件事。填写资料卡片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根据各地经验,要求做到“五要”、“四不”、“三注意”。五要:取舍要合理,意思要完整,抄写要标准,字迹要清楚,要用钢笔填写;四不:不改变原文,不涂改,不漏抄,不滥用简化字;三注意:注意断节摘抄用省略号,注意不把一个完整的记述摘抄得支离破碎,注意抄后校对原文。
(四)编辑资料汇编。
资料汇编有多种形式,利用起来比较方便的形式,是把经过分类、制卡、排比、筛选、考证过的反映事物发展面貌的系统资料,按志书纲目的顺序或专题编排起来。
三十、怎样鉴别核实资料
搞好资料鉴别核实工作,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方志界有少数同志对资料鉴别核实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他们或满足于已到手的资料,不去分析研究;或明知资料存在问题,但考证难度大,因而裹足不前;尤有甚者,为了想早日成志,抢时间,在资料不辨真伪的情况下就急于成稿等等。这显然是不妥的。郭沫若说:“材料缺乏顶多得不出结论而已,而材料不正确便会得出错误的结论。”地方志工作者应该引以为戒。
影响资料鉴别的错误认识还在于,认为资料是从档案上摘抄的,报刊上刊登过的,当事人或知情人亲自介绍的,上级或权威人士讲的,根本用不着鉴别核实。孰不知,著述资料有讹传,当事人或知情人有记忆失误、看事不全面、甚至误传,就是上级或权威人士讲的有时也难免有水份。总之,为使资料准确可靠,必须进行认真的鉴别核实。
鉴别核实资料主要有以下五种方法:
(一)将搜集到手的资料,进行分类排比对证,分析研究,找出矛盾,分清真伪。
(二)实地调查,纠正文字记载的错讹。
(三)通过当事人、知情人和各界人士进行核实。核实资料是一项复杂的科学研究工作,要想把这项工作搞得更加周密完善,只依靠少数编志人员的努力是不够的,必须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尤其是当事人、知情人士和熟悉本行业的专家、学者、领导共同参与这一工作,才能进行更细致、更全面的核实,从而得出比较符合实际的结论。
(四)对文字资料和实物资料进行技术性的鉴别和核实。例如,考核资料的来源,即从文字资料的原始出处,保存经过和流传、传抄、翻印过程,可以考核其真伪;考核资料的形式,看行文格式、思想主题及其变化,考证资料是否合理,是否合乎当时当地的风格,可以辨其真假;还有考察文字资料的字体、实物的制作原料、技术和特征,都可以鉴别其真伪;鉴别实物资料中的文物,可以运用现代科学手段。
(五)以个人的史识来判断是非。这主要是凭借个人渊博的知识、洞察历史演变的独到见解来揆情度理。运用此种方法鉴别资料,务求谨慎小心,不可武断轻率。同时牢记列宁的教导:马克思主义是以事实、而不是以可能性为依据的。
三十一、方志资料搜集中要找哪些重点资料?
1.事物的起点、发端、即开创性的资料。
2.事物发展中兴、衰、起、伏的资料。
3.事物发展的成果。
4.重大的曲折、失误,以及后来如何转化、改进的资料。
5.重要的创造发明和科技成果。
6.有重要贡献和成绩的人物资料。
7.反映一地或一个行业特色的资料。
8.志书下限的资料。
9.各种能正确反映情况的数据。
三十二、什么是资料长编?
资料长编,又直称长编,是编写著作前,把搜集来的各种资料按成书的体系编辑而成的汇辑,由北宋司马光主编《资治通鉴》时所创。
方志的资料长编可作如下表述:方志长编是在资料基本齐全之后,对经过加工整理、鉴别核实的资料,根据编志的需要,按照志书纲目的结构层次,编纂而成的资料汇集。
长编和整理资料常用的一般的资料汇编不同,和志书初稿也不一样。
资料汇编是将与本志有关的文章、文件等原始资料,基本按其原貌简单地汇集在一起,或仅作粗略的分类与简单的删节;而长编需要对资料进行较大的删节、筛选等加工,按纲目层次和撰写的顺序进行编排。汇编仅取材于文字资料,长编还包括经过整理的口头和实物资料。一般说,汇编不用编者的语言,全用原始资料,便于保存和参考。长编的作用主要是为编写志稿备料、打基础。
初稿是按志书的总体设计和成书的要求,完全用撰著体编写而成的志书雏形,一般说与成书已很接近,经过不太大的加工就成为定稿。相比而言,长编仅是志书初稿的资料基础,资料带有一定的原始性。
通过对长编与资料汇编和初稿的对比可以看出,长编是孕育志稿的“坯胎”,是从原始资料过渡到志稿的“桥梁”。它既带有原始资料的痕迹,又明显地与资料汇编不同。它已粗具初稿的轮廓,又与初稿有着不小的距离。它是志书坚实的基础,是保证志书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
三十三、编辑资料长编有何意义?
编辑资料长编是整个修志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步骤,其意义有以下5点:
1.为撰写志稿打下基础;
2.为编志者提供锻炼机会;
3.为社会提供比志书更丰富的资料;
4.为审稿提供资料依据;
5.便于后继者熟悉资料;
从上述分析可看出,编写长编意义是很大的。因此,一般说,编写志稿前应先搞长编,这是一个保证志书质量的重要步骤。但是,如果某一事物历史短,资料不多,编者又很熟悉,也可不搞长编而直接撰写志稿。
三十四、编写资料长编有哪些步骤?
第一步,熟悉资料和纲目。长编简单地说就是按照纲目编排资料。因此,为使资料安排恰当,编写前先要熟悉资料和纲目。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一次集中熟悉一部分(一卷或一章),一边看一边思考,把资料和章节目挂起钩来。
第二步,消化资料。在熟悉资料的基础上要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予以消化,筛选出收入长编的资料,在头脑中大体考虑好如何安排。原来整理的资料分类不够细,有的一条资料并不单说一个问题,要根据需要进行分离和删节,只留下准备写入志书和用来作旁证的。志书所需要的资料,有的并不是完整地记在一张卡片上,而是分散在几条原始资料中,要进行归纳综合,用编者的语言表述出来。
第三步,组织资料,进行编写。即按事物的内存联系和编写志稿的顺序,把有关资料组织编排起来,连缀成文。所用资料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经过删节的较为完整的原始资料,这是主要的。一条原始资料如含有几方面的内容,可分别抄写归类。二是用编者的话串起来的简短的(一句或几句)原始资料。三是编者综合多处原始资料中的内容,用自己的语言写成的资料。凡原始资料加引号并注明出处。用编者的话写出的资料,一两句便罢了,若长篇大段,应注明资料来源,以备查。所用资料要围绕事物的发生、发展、兴衰、起伏、现状和体现其规律性等方面去选取,掌握“宁重勿漏”,“宁失于繁,勿失于略”的原则,尽量不遗漏有用资料。长编不同于志稿,为保持资料的原貌,能用原始资料的,不用编者的语言改写。分类上不象志稿那样严格,为保持资料原貌,保存更多的资料,允许稍微超出本节本目范围,当然超出太远是不允许的。几种资料对同一问题的记载不一样,已经过考证的,只录正确的资料。正误明显,考证简单的,不记考证过程;正误不明显,或几种意见已并存了很长时间,或原先多数人认为正确的正是错误的,要记载考证过程,写明论断的依据。未作考证或没考证出结果的,几种资料都应收入,以待进一步考证。收录长编的除文字资料外,还包括口头资料、实物资料、考察资料和图表等。
在人员安排上,最好是采编合一,即将资料收集人、长编编写者和志稿编写者统一起来,这样便于熟悉资料和篇目,有利于提高志书质量。
在一个分志中,长编不一定非从第一章开始编写。谁先谁后,主要看资料和篇目情况而定,即哪一部分资料基本齐全、篇目基本成熟了,就编哪一部分,如果几部分资料和篇目都差不多了,又由多人分别承担,也可同时进行。为保证质量,统一规范,可选一部分先行编出,大家进行评议,以探讨编写长编的方法,并对有关问题作出规定,供大家遵循。没收入长编的资料存档保存。
三十五、资料长编有哪些种类?
目前方志工作者编写长编时采用的类型主要有三种。
汇辑型:志书纵述事物的历史和现状一般是从节或目开始的。编写长编也以一节或一目录为一个单元进行。把经过删节、挑选的资料,分别归类,按编写时的顺序排列,每条资料后都注明出处。资料保持原貌,不作文字加工,一般也不加编者的话联缀。可以说,这是原始资料按照纲目集合而成的。当然,已对原始资料进行了较大加工,剔除了错误的、重复的、没有价值的资料,删去了资料中的空话、废话。比较而言,这类长编保留了资料较多的原始性。
纂辑型:把资料加工整理后,按照志书篇目,并考虑编写时的顺序及资料的因果关系,分类排列,要根据志书的需要,对资料进行取舍、归并、组合,经过初步消化,并加少量编者的语言,编成一篇较系统的编纂资料汇集。原始材料加注出处,既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资料的原貌,语言又概括简洁。这种仍具有一定的原始资料性质的长编,容量大,可用性强。即使编者尚未透过现象看清事物的本质,未能找出事物的规律,由于长编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资料的原貌,水平高的同志,仍可以此为基础,作较大的加工。这种类型,编者已将原始资料进行了初步消化,有些地方用编者的话综合叙述,所以篇幅将压缩,比汇辑型少。
撰述型:以丰富翔实的资料为基础,通过认真分析、研究、综合、删繁就简,高度概括,用编者的语言写出。除关键资料外,一般不引用原文,因而不必条条注明出处,只在长编后列出引用资料目录。由于编者对资料消化较充分,文字又按志书要求进行了初步加工,因而资料已失去了原始性,但不失原意。它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帅材料,采用撰著体,记载每一节目中的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发生、发展、盛衰起伏的过程,和事物之间的内存联系,反映事物发展的规律及经验教训。比较起来,这种类型的长编更接近志稿。这种类型编写难度大,对整个资料必须有较高的分析、概括和驾驭能力,方可采用,否则,很难达到质量要求。
从资料长编的作用等方面看,纂辑型比较适用。
三十六、分志编写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分志编写有如下基本要求:
1.分志章、节、目设置应贯彻“事以类从,类为一志”的原则,围绕专业设立纲目,着重记述本分志应该记述而其他分志不便记述的内容。
2.以横排纵写为主,分期类述为辅。
3.写好卷首无标题概述,纵向记述专业的沿革概貌、因果关系,揭示专业内存的联系与规律,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4.突出地方特色。
5.体现时代特色。
6.章、节、目的标题能准确揭示所统括人、事、物的主要内容。不用状语、评语,力求简短、鲜明。
三十七、什么叫专业志?它与分志有什么区别?
专业志是志书的组成部分,是用方志的体例,对某一专业的历史和现状作全面、系统、科学地记述。专业志的特点是专志贵专。
专业志是独立成书的,分志是整个志书的一部分。
三十八、概述的作用有哪些?
1.概括一志,鸟瞰全貌。概述能把全志的大势大略,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构成一个总体,形成高屋建瓴之势,概括全志,统率全局。
2.概述能打通篇章之间的联系,使之前后贯通,将全志简况联成一气。
3.概述可揭示各类事物发展的内存联系,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自彰。
4.概述可增强志书的资政作用,从区情实际出发,找出本地的总情况、总趋势,借以扬长避短、开发优势,为建设本地提供借镜。
5.概述可对各种人、事、物既述且论,述其兴衰利弊之由,论其振兴腾飞之途。
三十九、大事记记点什么?
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详今略古,载地方要事、大事,及行政区划变动、机构变革、重大革命斗争、政治运动、重要制度、政策落实、重点建设成就、新生事物、主要会议、重要人事变动、主要领导与外宾视察、先进人物事迹、重大科研与工艺革新和发明、严重自然灾害、重要年度统计数字等,均应有所反映。
四十、经济志重点要记述哪些内容?
1.记述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2.记述经济体制的变革。
3.记述本区经济全貌,反映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全过程。
4.记述重点企业的经营管理。
5.记述经济领域科学技术的发展。
四十一、什么叫以事系人?要掌握哪些要点?
以事系人是指各分志在记述事物发展变化时,结合写出与之密切相关人的活动。
“以事系人”需掌握以下要点:
第一,只写所“系”的人同本节目所记的事密切相关的活动,关系不大的不记,更不能离开所记的事去介绍人物生平,或全面介绍人物一生的活动和事迹。
第二,主要是记述人民群众特别是先进人物如何促进事业的发展,必要时也可记述反面人物阻碍事业发展的活动等劣迹。
第三,“系人”不受籍贯、年龄、职务和社会地位的限制,根据客观实际和反映事业发展变化的需要而定;所“系”的人可能已去世,也可能还健在,与人物“生不立传”不同;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几个人或一个集体,还可综记一类人的共性活动而不具列姓名。
第四,“以事系人”的基本写法是把人物及其事迹和事业的发展变化揉合在一起写,既能表现人物更能反映事业,使读者感到二者密不可分,十分得体。例如,记载农业合作化在当地开展情况时,自然地结合写出农业合作化带头人及其有关事迹;记载当地农业科学技术发展情况时,自然地结合写出在农业科学研究中做出了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及其有关事迹。“以事系人”的方法很多,例如:“系”开创者,反映事业兴起;“系”贡献突出者,反映事业进步;“系”代表人物,反映事业或事件状况;“系”行业名人,反映本业水平等。
四十二、人物立传有些什么要求?
《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指出:“立传人物以原籍(出生地)为主。非本地出生,但定期居本地并有重要业绩者,也可在本地立传,包括外籍、外籍华裔和华侨为本地作出重要贡献者。在世人物不立传,凡在世人物确有可记述的事迹,应在有关卷章节目之中予以记录。人物传记必须实事求是,资料务必真实可靠。一般不作评论。某些地区,革命烈士除专门立传者外,还应编制英名录。”
四十三、编写人物志的步骤有哪些?
人物分志一般包括无标题概述、人物传、人物表等。编写人物传的步骤有三:第一步,通过初步调查后拟定立传、入志人物名单,印发有关部门和个人征求意见。第二步,广征博采,收集人物资料。第三步,在资料基本齐全的前提下写出人物传初稿,广泛征求意见,不断修改。
四十四、人物入志的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人物入志的地域范围,宜收入本籍人和对本地有重大贡献或影响的外籍人。本籍人应较完整地记述一生的情况,外籍人则重点记述他在本地的情况。
人物入志的时间范围,应以志书断限内去世的人物,要以近代人物为主。旧志中已有传的人物只选重要的收入。
人物入志应以正面人物为主,为全面反映本地的情况,反面人物也应适当收入。
人物立传不应以地位和等级为唯一标准,主要看对社会历史发展所起的作用。这就要求重事迹、重资料,而不带框框。
四十五、怎样写人物传?
写人物传,决定性的因素是要把每一个人物写好,个个站得住。应该掌握如下几点:
1.广泛搜集资料,熟悉人物一生的活动经历;
2.凡引用的历史资料务必做到准确无误;
3.人物形象要完整,基本要素要齐全,如姓名、生卒年、字号、民族、
性别、籍贯、党派、主要学历、经历、事业、思想成就、主要著作等。
4.要掌握重点,不要平铺直叙,事无巨细地都写上。
历代史志中的人物传大体分两类:一类是用简明朴实的语言直陈其事,另一类带有一定文字色彩,在忠于历史事实的原则下,适当运用文字手法去塑造人物。今天,我们编修新方志,应吸收上述两类传记的优点,既要忠于事实,又要力求语言生动形象。
编写新志人物传要寓观点于事实的记述之中,即通过具体事实把人物的功
过是非及我们的感情体现出来。写人物传要把人物的个性突现出来,要通过典型事件、言行和细节表现人物的个性。
四十六、志稿修改有哪些方式?
志稿的修改方式,主要有编写者自己修改、互相修改、集体修改、主编修改、专家和领导修改等。
四十七、方志稿为什么要反复修改?
古人说:“文章不厌千回改。”一部百余万字的区志,从初稿到定稿付梓,必须反复修改,数易其稿。反复修改的理由有:
1.志书编纂者既要贯通古今,又要横及“百科”,难免要出现错误,需要反复修改,纠正错误。
2.志书均为集体编写,编纂人员所写志稿不可避免地带有各人写作习惯的痕迹,会出现体例和文字风格不一的毛病,需要修改,使之统一。
3.要使志书成为“实用性的文献”“科学价值要高”,也需要修改,使之更臻完美。
4.编写志书是创造、再创造的过程。一般说,准备、搞资料、编写、修改、出版是志书的“五部曲”,修改不好,难免功亏一篑。
四十八、如何进行表述性修改?
凡不合文体,用词不当,褒贬失宜,概念含糊,表述不准,文繁句冗等,均应修改。以“用词不当”为例,有以下8种:
1.文白夹杂,违反只用语体文的原则;
2.言不及事,有违据事直书的原则;
3.抒情、夸张、比喻、拟人等手法杂入志中;
4.定语、状语、补语并用,不符合文字“简洁”的要求;
5.偏尚文辞,言不符实;
6.滥用简称;
7.记了没有做或没有做完的事;
8.语言重迭。
四十九、疏导性修改有哪些内容?
1.疏导内容的交叉重复,注意类归一口,减少互见。
2.注意文字内容首尾照应、因果照应。
1.文表记载偏颇,比例失调,应理顺关系、从实际出发分清主次,各有
侧重。
五十、删削性修改有哪些内容?
删削性修改是志稿修改中最为繁重的任务之一,要删伪、删繁、删重复。具体有下面八个方面:
1.删去记虚不记实的空洞无物的文字。
2.删去无用或用处不大的文字。如对条目的解释,对事物的常识性说明
及越界而书的文字。
3.删去标语式、口号式、教科书式的语言及套话。
4.删去记述工作经过的语言。
5.删去猎奇及宣扬封建迷信、陈规陋习的记述。
6.删去不符合保密规定的资料。
7.删去滥用的断语、滥发的议论。
8.删去多余的、重复的记述。
五十一、增补性修改有哪些内容?
主要是对入志资料进行补充。一是补充反映事物本质的资料,写出深度。
二是补充有代表性的典型资料。三是补充具有本地特点、时代特点和专业特点的资料。
五十二、调整性修改有哪些内容?
调整性修改主要包括志稿纲目、段落顺序、图表位置、资料应用和编写方法上的调整修改,要从宏观上考虑志书的整体性,以求志书大结构、大框架的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