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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

发布时间: 2015-07-21 作者: 史志办 字体:[ ]

    地方志简称“方志”。地方,即地域;志,为“识、记、记述、记载”。即按一定体例全面记载某一时期某一地域的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情况的书籍文献。地方志包括方志和年鉴。 
  方志记述的对象是“一地自然与社会”;时间范围是“历史和现状”;性质是“资料性著述”。
  地方志是记述特定时空内1个方面或各个方面情况的资料性文献。地方志记载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自然地理、人文地理、经济地理(经济地理属于人文地理,但亦可单列)。一部完善和成功的地方志应是一个地区的综合性资料书,它要求对该地区的全部已有事业、客观条件、社会状况等作如实记载。简而言之,地方志者,地方之全史也。它属于史学范畴,但不是国史、正史,而是地方史;由于它记载面十分广博,故推而论之,地方志亦可称地方的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