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党史人物

朱溪东

发布时间: 2016-01-28 信息来源: 史志办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朱溪东(1917-1992),江苏吴县人。1937年抗战爆发后,在苏州、上海、温州等地从事抗日活动,同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朱溪东奉江苏省委指示,随崇明抗日自卫总队北撤至海启,以配合新四军东进。

1940年新四军东进海启后,朱溪东先后任崇启海县委组织部长、县委书记。当时根据地初创,本地干部十分缺乏,朱溪东特别注意培养学生,经过工作队的引导,不少青年学生毅然走上了革命道路,成为党和军队的骨干。朱溪东亲自到江家镇、三阳镇、聚星镇周围农村,发动群众,实行“二五”减租,在永平、务本等乡建立党支部。

1944年底,王澄、鲍志椿牺牲后,朱溪东离开海启3年后又出任东南县委书记兼东南警卫团政委,主持东南地区的全面工作,夺取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他一手抓对敌斗争,一手抓经济建设,创办江海贸易公司和银行,号召农民发展生产,增强夺取抗日战争最后胜利的物质基础。

抗日战争胜利后,为防止国民党占领东南根据地,朱溪东决定把警卫团和区队分成三个片作好重点防卫。1947年5月,朱溪东布置县团、区队配合分区主力部队,一举歼灭占领灵甸镇的启东县保安团和拼凑的国民党启东县政府。

新中国成立后,曾任南通地委副书记、江苏省纪检委副书记、省委监察副书记等职。1992年10月逝世。


主办单位:南通市人民政府 维护单位:南通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