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公安工作大事记(1940年8月~1949年9月)
南通公安工作大事记
(1940年8月一1949年9月)
1940年
8月3日 新四军进入卢港、江安一带,开辟如西抗日根据地。
8月下旬 “通如靖泰临时行政委员会”在黄桥成立。同时,成立如皋(如西)抗日民主政府。
9月中旬 中共江北特委撤消,成立中共如皋中心县委,领导南通、如皋、启东、海门等县工作。
10月3日至6日 新四军苏北指挥部一、二、三纵队,歼灭进攻黄桥的韩德勤主力部队11000余人。黄桥决战的胜利,为开辟苏北抗日根据地奠定了基础。
10月 原如皋县以运盐河为界一分为二,运盐河以东为如皋县,运盐河以西归如皋西南行署管辖,后改为如西县。
10月 江苏省第四区抗日游击指挥部(简称苏四指挥部)在掘港镇成立。苏四指挥部下设军警督察处,张文碧任处长,李石农任督察长,开始建立治安保卫组织,负责治安保卫工作。
10月下旬 新四军三纵队从海安东进通、如、海、启,11月初到达掘港镇。中共如皋中心县委领导机关随部队东进,抵掘港后,改为中共南通中心县委。
11月15日 苏北第一届参政会在海安召开,宣布成立、“苏北临时行政委员会”,撤消“通如靖泰临时行政委员会”。
11月中旬 通如海启地区各阶层代表会议在掘港镇召开。会议通过了推行抗日民主法令的《告苏四区民众书》,并确定了南通、如皋、启东、海门四县县长人选。
11月中旬 贾震任如皋县政府保安科长。
11月 国民党顽固派韩德勤趁我新四军进驻掘港不久,派遣特务冒充新四军进行抢劫,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我军民关系,军警督察处及时破获了这起特务案,抓获了3名特务。
12月下旬 国民党江苏省游击第六纵队司令徐承德妄图组织里应外合攻打掘港镇,在镇内安插了一批坐探。苏四指挥部军警督察处破获了这起坐探案,将坐探一一捕获,查获大批枪支弹药。
12月中央社会部作出《关于公安局的指示》,明确规定了公安局的性质和任务。指出;公安局是抗日民主政权维持治安的机关,是政府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其任务是:保卫抗日根据地,保卫抗日政权,维持社会安宁;保卫人民民主权力,保障各抗日党派合法自由;镇压或破获混入我区的敌探汉奸及少数破坏抗日政权、破坏抗日人民权力的反革命分子,巩固抗日民主政权。
冬 苏北临时行政委员会为巩固抗日民主政权,切实保护各阶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肃清奸匪破坏骚扰,颁发《苏北地区防奸防匪暂行条例》。
1941年
年初 南通县政府成立保安科,方立人任科长。
3月19日 苏北区党委改为苏中区党委。苏北临时行政委员会改为苏中行政委员会。
3月 中共苏中第四地方委员会建立。同时,成立苏中第四专员公署。
3月 苏中四地委、四专署分别成立社会部和保安分处。地委委员陈伟达任社会部长、保安分处处长。保安分处下设侦察(情报)科、治安(社会)科和保安(保卫)中队。刘志远(原名李文运)任侦察科长,赵一德(原名焦应元)任治安科长,沈德宏任保安中队长,王益任指导员。
同时,苏四指挥部军警督察处撤消,保卫工作移交四专署保安分处。
3月 胡杰任如皋县保安科科长。
4月20日 苏中军区成立。通如海启地区划为苏中第四军分区。同时,撤消江苏省第四区游击指挥部。
4月20日 苏中区召开保卫工作会议,确定了保卫工作的中心放在组织建设和培养干部上。
5月 日军对整个苏北抗日根据地进行大“扫荡”,并用飞机轰炸四分区司令部、地委、专署的经常驻地掘港镇一带,又以步兵向掘港分进合击。分区机关、部队跳出敌军合击圈,主力部队则采取“敌进我进”的方针,统一行动,到外线去打击敌人。
5月 苏中四专署保安分处增设审讯科,王正平任科长。
6月 苏中四专署保安分处在如皋县马塘一带破获国民党江苏省党部调查统计室通区办事处潜伏特务组织案,缴获电台4架及该组织所辖通讯社人员名册等。
7月1日 苏中区党委作出《关于苏中区城市工作的决议》,强调要加强敌后工作的领导。各地委要建立敌后城市工作委员会,“隐蔽精干、积蓄力量、长期埋伏、等待时机,以作最后反攻的准备”;要加强民族统一战线工作,在各阶层中,在各种利害关系和各种兴趣上开展工作,要善于利用两面派分子,善于在敌伪组织中争取动摇分子。
7月 华中局社会部针对敌宪破坏阴谋发出指示,要求各地加强各级部门保卫工作,加强反奸细和保守秘密教育,严格审查参军、参干和接受训练人员的来历和表现,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政府各保安机关进行一次城镇和乡村户口调查,注意户口变动,加强侦察。
8月 日伪“八一三”秋季大“扫荡”后,在海安反动会道门“大刀会”乘机暴动,人民群众损失严重,加上敌人经济封锁,物价暴涨,少数人思想动摇,中间分子态度消极,还有极少数人,献媚投靠敌人。根据地人民面临严峻斗争的考验。
9月 南通县委成立社会部,方立人任部长。
10月 王正平任海启县委社会部长兼海启行署保安科长。
11月6日 苏中四地委派马世和进入南通城,开展敌区建党工作。她在以后的反“清乡”斗争中,又根据上级指示,打入伪特工总部苏北实验区站,搜集敌伪“清乡”情报,为我粉碎敌人的“清乡”阴谋作出了贡献。
年底 陈毅夫任如皋县委社会部长兼任如皋县保安科科长。
1942年
年初 刘裕嘉任四专署保安分处秘书。
海启行署成立情报局。杨文铨任局长、李石农任副局长。
1月4日 海启县委书记陈国权、海启行署保安科长王正平等遭伪军突然袭击,惨遭杀害。
1月 我保安部门在丰利破获混入我新兵连企图组织兵变的缪锡田案。
2月 日军为控制通如海启地区,实现其“以华制华”的阴谋,将伪军一部从盐东地区调到丰利、掘港、岔河、马塘一线,并于2月28日和3月2日,连续两次对海启地区发动“扫荡”。
4月下旬 四专署保安分处处长陈伟达派遣关系陈自求到淮安东桥(当时为国民党江苏省政府代主席韩德勤驻地)搜集国民党顽固派的活动情报。
6月13日至20日 苏中区召开保卫工作会议。为了更有力地应付和粉碎敌伪的“清剿”伪化阴谋,会议制定了:反“清剿”、反敌探汉奸活动的具休办法;关于反“清剿”期中各级党委社会部巩固党与反奸细斗争的决定,对国民党特务处置办法的决定,争取迷信社团刀会与清除迷信间谍的决议;各县锄奸团组织条例,并议决成立统一的情报机构和扩大各县保安科,成立锄奸团和短枪队。
6月24日 苏中区党委社会部发出《秘密通报》:敌伪已训练大批汉奸敌探,潜入我根据地、刺探军情,进行造谣破坏,要求各级社会部和保安部门严加防范,加紧保密教育,密切注意掌握敌情,一经发现立即缉捕。
6月 四专署保安分处派林克进入南通城,林克首先联系了过去的同学王承志、李鹤皋。后来,他们通过与孙永刚(日伪筹备“清乡”的头目之一)的师生关系,打入伪“苏北清乡地区党政人员训练所”,为日后打入伪“清乡”机构,搜集情报等活动打下了基础。反“清乡”开始后,他们的关系隶属四地委秘工部。
夏 如皋栟茶锄奸盘查哨缉捕一日军间谍,后经我反复审问,弄清了敌伪“扫荡”计划。
夏 四专署保安分处组建政治保卫队(又称短枪队或行动队),沈德宏兼队长,王益任指导员、陈原白任副指导员。
8月12日 四专署保安分处政治保卫队首次出击,在吕四镇击毙汉奸维持会长成纯一。
8月 苏中区作了《苏中一年报告》,对锄奸工作,要求各地正确执行“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松一个坏人”、“宁错放,勿错杀”的锄奸政策。
9月 赵一德调离四专署保安分处,任海门中心县委社会部长兼海启行署保安科长。
9月底 在反“清剿”中,四分区各地广泛发动群众,成立各种组织,开展捕特锄奸斗争。仅通东和海启统计,共52个乡组织了110个游击小组、锄奸小组,参加人数4 47人,参加斗争47次,捕获敌、伪、汉奸、坐探共计408人。
9、10月间 通东分县委、通东行署分别正式划归海启县委、东南行署领导。
10月15日 四地委发出指示,要求各地党委加强对社会部工作的领导和检查督促。对目前一些地区在锄奸工作中出现的乱抓乱杀的问题,要及时加以纠正,搞好锄奸政策的宣传教育。
10月 启西区政府在久隆镇小学召开教师惩奸大会。
11月下旬至11月11日 苏中军政委员会在南坎召开第三次扩大会议。四专署保安分处担负了会议保卫工作。
11月 华中区颁发《边区公安组织条例》,规定了各级公安局的性质、任务以及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职责权限等。
12月1日 伪清乡委员会委员长汪精卫发布《民国卅二年度上半年度清乡工作训令》,要求清乡委员会秘书长李士群“自4月1日起于南通附近开始苏北地区第一期清乡工作”。
12月22日 苏中四地委在南通县十总店召开扩大会议。四专署保安分处政治保卫队担负了会议保卫任务。
12月23日 四地委召开保安会议提出,针对当前农村发生的粮荒和敌人有计划的“清剿”抢劫,要求各地明确保卫工作的重点是,保卫募赈救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民兵锄奸小组巡逻放哨活动。
12月下旬 著名爱国民主人士、“七君子”之一的邹韬奋到苏北抗日民主根据地,先后在如西、如中、南通一带进行参观访问。四专署保安分处和南通县保安科政治保卫队担负了保卫工作。
年底 陈伟达指派海启县委社会部胡杰率警卫班去吕四,秘密逮捕已叛变的原通东分县委组织干事章x,经突审后,布置其为我收集情报。
冬 四专署保安分处政治保卫队在启东一区短枪组配合下,击毙启东伪县政府第一科科长、汉奸顾乐群。
1943年
1月1日 伪“苏北地区清乡主任公署筹备处”在苏州成立,并着手拟定“清乡”计划,训练“清乡”人员,筹集封锁器材。
年初 四分区各级党政军进行紧缩编制,实行“精兵简政”。保安部门根据1942年11月中共华中局颁布的边区公安局组织条例,调整机构。四专署保安分处改称公安局,陈伟达任局长。各县(行署)保安科亦改称公安局,刘中任如皋县公安局局长,方立人任南通县公安局局长,赵一德任东南行署公安局局长。
1月 汪伪特工总部江苏省实验区苏北分区长姜颂平,秘密来南通组建特务机构。我内线关系陈自求奉命打入,任汪伪特工总部苏北分区部组训科股长。
1月21日 苏中区党委发出关于反“清乡”斗争中掌握青洪帮的指示信,要求各地在党内要有指导这项工作的专门同志,有县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工作中要利用其中有些人忠于国家,厚于民族的气节,争取他们为抗日民主政府做事,并在帮规上规定奖惩条例,凡叛变投敌者予以制裁。
2月初 苏中四地委发出春季工作指示,指出“目前形势正朝着‘扫荡’、‘清乡’的严重形势发展”,“敌人随时有突然袭击、扫荡之可能”;“因此当前重要的一方面是强调克服困难,坚持斗争”,“同时要说明坚持斗争的条件,以提高胜利的信心,打破一切可能产生的悲观失望的情绪和防止动摇逃跑的倾向”。
2月下旬 南通县成立政治保卫队,队长杨勇伟、副队长朱维章、指导员云飞(现名谢晓川)。
2月 为准备反“清乡”斗争,四分区建立“乙种组织”。四专署公安局派员赴敌占区开展秘密工作,有的以各种社会职业为掩护,有的打入敌伪机构,从各方面获取敌伪重要情报和在敌人内部制造矛盾使其互相残杀等工作。
2月 东南行署公安局派员打入伪特工领导机关,并控制了启海两县的大部分特工组织。
2, 3月间 海启组成行动队,6月成立东南行动大队,黄辉任大队长,赵一德任政委。
3月24日 陈伟达给洪泽(海启县委书记)、焦应元(即赵一德)去信,指出:在艰苦的反“清乡”斗争中,要广泛进行锄奸政策教育,充分发动、依靠群众开展锄奸斗争。对趁火打劫、借刀杀人、散布谣言、扰乱军心民心、组织兵变等破坏活动的国民党特工,要坚决镇压。
3月 苏中四地委成立敌工委员会,陈伟达兼任书记。
3月 如皋县开展锄奸活动,掀起“捉野鸡(即土匪)”的群众运动。
3月 东南行署公安局组织海东区3000多民兵突击搜剿“三十六股党”土匪,处决了为首分子,分化瓦解和争取了一般成员。
3月底 南通县公安局根据内线提供的情报,在通西短枪队的配合下,破获通西与石港特务组织。
春 如皋县成立短枪队,队长蒋德龙。
春 如皋县短枪队破获丁东区日伪秘密联络站,缴获敌人“清乡”计划。
春 为了加强民兵的组织建设,适应斗争需要,地委决定乡治安员兼任民兵副大队长,村治安小组和锄奸小组均有民兵参加,配合公安局参加侦察破案、抓汉奸、看押犯人和维护社会治安。
春 为顺利开展反“清乡”斗争的锄保工作,在四专署公安局统一领导下,各县分别举办了锄保训练班。据不完全统计,南通县六、七两个区训练70人,海启两期训练了90人,如皋县有500多民兵接受锄奸教育。
春 南通县公安局举办区治安员训练班。
4月1日 苏中第四军分区司令部颁布了《抗日戒严令》,宣布抗日戒严,全分区进入战时状态。接着,苏中四专署及专署公安局颁布了《反“清乡”期内紧急治罪条例》,授权于人民,.逐步开展群众锄奸运动,打击了敌探、“清乡”特工的嚣张气焰,提高了群众斗争的信心。
4月初 东南行署公安局短枪队在东南警卫团配合下,攻打三阳敌据点。接着,公安局在江家镇召开公审大会,镇压了汉奸黄鹤九等人。
4月8日 汪伪政府代表、“清乡”委员会秘书长李士群与日方签订了《苏北第一期地区清乡工作实施之协定》。11日,“苏北清乡主任公署”在南通成立;主任张北生。“特工站”、“党务办事处”、“政治工作团”,等“清乡”机构同时成立。敌伪首先选择临江濒海,易于分割封锁的南通、如皋、海门、启东,作为苏北第一期“清乡”地区。
4月14日 西地委作出《调整乡以下的保卫组织与确定当前行动口号的决定》,明确规定行动口号和锄奸斗争的重点是:“捕杀清乡特工”。
4月中旬 根据上级指示,为配合反“清乡”斗争,驻通海地区的崇明县警卫团和通海自卫团合编的一个团(汤团),在团长汤景延、政委顾复生、副团长沈仲彝率领下,采取特殊方式,打入伪军内部。“扬团”与日伪展开勇敢、机智的斗争,并创办“协记公行”,为根据地购买和运输药品、布匹等军需物资,掩护根据地人员在据点内的活动,提供日伪的重要情报。
4月20日 南通县公安局政治保卫队队长杨勇伟率队员化装潜入敌伪天生港据点,将催运封锁器材的如皋县岔河大检问所主任、汉奸凌月东击毙。
4月 如东地区形成由个别的秘密的锄奸发展为公开的群众性的锄奸运动。
4月 四分区军民全面动员,积极开展反“清乡”斗争。在主力部队进行内外线作战的同时,短枪队和区游击队潜入敌占区和据点活动。“清乡”区内的400多个乡,都迅速组织了锄奸组、狙击队,在边缘的封锁线上掀起了大规模的群众性的破击运动。
4月 日伪开始对苏中四分区全面进行“清乡”。
4月 四专署公安局侦察科长刘志远率政治保卫队员,三次去南通县通海区,配合通海工委展开锄奸活动,在交通线上拦截日伪汽车,捕捉敌特,镇压了20多个特务和罪大恶极的汉奸。
4月底 东南行署公安局和县委联络部布置人员打入敌伪组织,并先后在汇龙、北新等十多个据点、集镇建立了情报网点。
5月10日 南通县公安局政治保卫队抓获并处死敌伪三余大检问所主任陶洁。
5月下旬 南通县公安局短枪队潜入四甲坝据点,将伪南通特别区公署第九区区长朱崇汉和保甲指导员梁振强抓出据点,予以处死。
5月 东南行署公安局政治保卫队潜入三丫支镇敌伪据点,智杀了上任才半天的伪七乡“清乡”办事处主任孙祖贤。
5月 东南行署公安局政治保卫队化装潜入北新镇据点,击毙伪保甲指导员杨志清。
6月初 敌伪开始对启东县境内进行“强化清乡”,组织“编查委员会”,强行编查保甲,组织伪“自卫队”,发起所谓“自首运动”。抗日军民采取以武装斗争为主,隐蔽斗争与合法斗争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反保甲,反伪化斗争。
6月6日 南通县通西独立营在金通公路伏击,打死伪南通县特别区公署警察局长傅来群,活捉督察长刘厚培。至此,迫使日伪将南通特别区公署从金沙撤回南通城。
6月 为加强四分区反“清乡”斗争力量,苏中区从、二、三分区公安部门抽调80余名短枪队员,在三专署公安局长陆政率领下,与四分区军民并肩战斗了4个多月,共参加各种战斗78次,击毙日伪人员153名,击伤49名,俘78名。
6月 南通县公安局短枪队与城闸地区民兵配合,伏击日军便衣人员,击毙4名,俘1名。
6月 如皋县公安局短枪队获悉敌人从如皋城出动到掘港的情报,即设伏串场河南岸进行狙击,取得战斗胜利。
夏 四专署公安局侦察科长刘志远率短枪队,在南通县余东区委、区政府配合下,一举捕获妄图勾结伪军、袭击区委的朱立一伙。
7月1日 四分区和三分区部队乘敌主要兵力集中于海启之机,动员“清乡区”边缘地区上万群众,对日伪苦心经营了三个多月的封锁篱笆,进行了总破击。各级公安部门严密控制和监视敌情动态,保卫了破击战的顺利进行。
7月20日 四专署为普遍掀起敌人内部恐慌高潮,通令各县于8月5日至12日举行据点行动周。组织力量从各个方面狠狠打击敌人。
7月23日 四专署颁布《敌伪清乡人员自新暂行条例》。
7月25日 四地委给各县作出《展开据点锄奸、组织自首的指示》,指出,三个月来短枪队在据点行动,引起“清乡”机关恐慌,打乱“清乡”部署,兴奋群众斗争情绪,镇压伪化投降势力等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指示要求各县加强领导、明确攻击目标,紧密配合地方武装,深入据点展开城市游击战,造成敌人更大恐慌,使短枪队成为政治攻势的先锋队。
7月下旬 如皋县公安局短枪队潜入掘港镇,与日军遭遇发生战斗,毙伤日军各1名,缴获三八枪5支,受到分区司令员陶勇的表扬。
7月 东南行署公安局短枪队在民兵配合下,突入汇龙镇伪区公所,击毙伪保甲督导主任和特工3名。此后,伪区长向我表示愿为抗日民主政权效劳。
7月 南通县公安局政治保卫队在东社街击毙日军2名。
8月5日 东南行署公安局行动队进入久隆镇敌据点,缴获敌准备杀害我群众和地下党员的情报;8月11日,行动队进三阳镇敌据点,击毙策划这一阴谋的日军翻译郁克章,粉碎了敌人的阴谋。
8、9月间 东南行署公安局短枪队先后两次派员潜入东安镇敌伪据点进行袭击,打死日军4名,缴获三八枪2支等。
9月10日 四专署公安局短枪队配合南通县金沙区队在杨港伏击日军,击毙日军2名,击伤日军小队长桥本,俘获伪军10余人枪。
9月17日 东南行署公安局政治保卫队派员潜入麒麟镇,击毙伪保甲指导员陈仲周,搞垮了伪保甲训练班。
9月18日 前后海启县委遵照四地委关于组织游击运动高潮的指示,在海启开展了“九一八”游击运动,到处袭击敌人,包围敌人据点,接着,这一群众性示威运动的发展,自海启而南通而如皋,到9月底,群众示威包围敌人据点的总人数达8万余人次,形成了四分区空前的全民反“清乡”斗争高潮。
9月26日 南通县公安局政治保卫队队长杨勇伟率队员潜入海门县城茅家镇,打死打伤伪军多人。战斗中,小队长秦思贤不幸牺牲。
9月29日夜 奉命打入敌伪的汤景延团部队,根据上级的命令,在主力部队和公安部门的接应下,全部胜利归来,有力地配合了军政攻势,沉重地打击了敌人。
9月 如皋县公安局短枪队深入到掘港、马墉地区,烧掉日伪强制编成的6000多张门牌,有力地配合了反保甲斗争。
9月 日伪“政治清乡”失败,编查保甲,伪化政权的阴谋破产。四分区抗日军民取得了反保甲、反伪化斗争的重大胜利。
10月9日至21日 日伪首先对通中、通西地区进行“延期清乡”,继而又转向海中地区“清乡”,日伪实行残酷的“三光”政策,残杀抗日军民。
10月24日 四地委锄委会发出《关于肃清内奸,摧毁坐探组织的指示》,针对日伪第一期“清乡”失败后,使用各种手段,加强特务活动的情况,指示要“展开对群众普遍深入之防谍教育,揭露‘清乡’特工此一阴谋,以期肃清内奸,摧毁坐探组织,而保证我各种组织之巩固和纯洁”。
10月下旬 东南行署公安局短枪队员深入虎穴,对久隆镇伪警察署长林文谦开展工作,敦促其改恶从善,林表示悔过自新。
10月 南通县公安局在二甲镇筹建了“同兴粮店”,作为情报联络点。
10月 东南行署公安局行动队配合民兵,破拆了三厂至青龙港专用铁路交通线。
11月 四分区反第一期“清乡”斗争取得胜刹,苏中区党委发电嘉勉
11月 四地委召开扩大会议,吉洛作了6个月反“清乡”斗争报告,提出了今后坚持斗争的方针和任务。
11月 南通县公安局行动队在海门新界设伏,击毙伪军需官,缴获长短枪各2支,伪币48万元等。
年底 据不完全统计,四分区从反“清乡”斗争开始至12月的9个月中,共有2387名“清乡”人员向我自首。
年底 专署、各县公安局政治保卫队经过反“清乡”斗争锻炼,队伍得到加强,据统计,全区政治保卫队员、由初建时的80多名扩大到134名。
1944年
年初 四专署公安局召开各县公安局长会议,对反“清乡”斗争中的公安保卫工作进行了总结。
年初 陈伟达任苏中四地委副书记,仍兼任四地委社会部长和四专署公安局长。
1月5日 日伪开始实施“高度清乡”,高度分散兵力,日伪特警混编,深入根据地中心地区,构筑据点,机动“清剿”,分割封锁,企图压缩抗日军民的活动,破坏农村反“清乡”阵地。抗日军民遭受到较为严重的损失,部分干部、群众产生了消极悲观的情绪,出现了反“清乡”斗争以来最严重的形势。
1月10日 苏中四地委发出《关于目前形势与斗争方针给各县的指示》,分析了斗争形势与坚持斗争的有利条件,提出了斗争的方针,要求各地“实行激烈与和平的斗争方式,公开的与隐蔽的组织形式的密切配合,争取时间,掌握空隙,两套方法交互使用,开展反‘清剿’、反伪化、反强化、反特务、反逮捕的长期综合斗争;达到坚持四分区抗日民主阵地与积蓄革命力量,熬过当前难关,迎接反攻到来之目的”。
1月下旬 苏中区召开锄保工作会议,对四专署在反“清乡“斗争中的锄奸工作取得的经验作了充分的肯定。
2月5日 南通县刘桥区委扩大会议在万愿楼主家园召开,由于内奸告密,会场被敌包围。县委社会部长、县公安局长方立入等被捕,通西财经督导处主任张慎修英勇牺牲。
2月8日 苏中行政公署、苏中军区司令部联合公布《处理汉奸、军事间谍办法》,明确了对汉奸现行犯及危害抗日军民之军事间谍处理办法。
2月14日 吉洛在四地委召开的扩大会议上作第一期反“清乡”斗争总结,确定今后打破敌伪“清乡”阴谋的总方针是“以积极的斗争为主,充分地发挥我们主观力量,广泛地开展游击战争,处处打击敌伪。同时在不利条件下,适当地进行各种不同的辅助斗争,以达到我武装公开坚持的目的”,并召号全体军民坚持四分区阵地、坚持到最后胜利。
2月15日 苏中区党委作出《关于肃清内奸、扫除特务的指示》,指出“短期内肃清内奸、扫除特务是当前准备反‘二期清乡’的重要任务之一”。
2月19日 四地委作出《关于今后锄奸保卫工作指示》,指出“今后锄奸工作的基本方针是迅速彻底肃清一切内奸”。
2月中旬 如皋县公安局在汤家园一带破获一起特务、汉奸案,首要分子王芷痕、李精兴、丛铭三被处决。
2月29日 通海行署颁布《对直接危害抗日军民之军事间谍犯处理办法》。
3月9日 四分区召开反特务大会,干部、群众数千人参加。会上召号全体干部和革命同志,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汉奸。
3月25日 如皋县一、二、三区联合召开国民党特务坦白大会。
2、3月 日伪由军事特务破坏为主逐渐转换到以各种政治阴谋、政治设施为主,更加严密全面地推行伪化,企图变“清乡”区为养战之地。四分区在主动争取斗争形势缓和、求得休整自己的方针下,军事斗争相对缩小,建立公开、隐蔽两套组织形式,加强辅助斗争,领导群众开展反抽丁、反伪捐、反瞭望哨、反连坐切结,反自首、反打居住证等斗争,逐步扭转了被动不利的局面,反击的条件日趋成熟。
春 东南行署公安局短枪队长沈志刚带领队员,4次潜入久隆敌据点,最后在内线接应下,处死无恶不作的久隆伪特工队长施英。
4月6日 四地委发出《关于严密组织严守秘密的决议》,规定了严格的组织纪律和保密制度。
4月 侦察(情报)科长刘志远调离四专署公安局去党校学习,南通县公安局政治保卫队队长杨勇伟任四专署公安局政治保卫队指导员;刘中调离如皋县任南通县委社会部长兼县公安局长。
春 石流任四专署公安局侦察(情报)科副科长,后为科长。
5月28日 苏中区党委作出《做好敌伪军工作的指示》,指出“对伪军工作的总方针应以潜伏力量,长期打算为原则”,并要求各级政府采取编印自新条例、利用矛盾、政治攻势等各种形式瓦解伪军。
5月 在我主力部队收复童甸的战斗中,如皋县公安局短枪队积极配合,潜入掘港进行袭扰,牵制了掘港之敌,保证了童甸战斗的胜利。
6月 东南行署公安局政治保卫队与海东区队配合,袭击利民镇敌伪驻地,将伪军、警49名全部擒获,缴枪20余支。
7月10日 如皋县公安局短枪队配合双岔南区队,袭击下乡拉夫、抢劫的伪军,击毙2名,打伤5名,并毙伤增援伪军10余名,缴枪2支。
8月14日 如皋县公安局短枪队配合民兵于栟海公路上的十里桥附近水面设伏,俘获敌船两只。
8月 刘中离开南通县,调四地委整风队学习、工作。
夏末 东南行署启东区队和行动队两次进入东安镇敌据点,击毙日军4名,缴获三八式步枪2支。
10月1日 东南行署公安局行动队响应陶勇司令员开展缴“九六”式机枪竞赛的号召,潜入崇海镇日军据点,缴获“九六”式机枪1挺,击毙日军4名。战斗中,队员朱湘清英勇牺牲。
10月23日 南通县公安局政治保卫队在四安区队配合下,突入南通城东门龙王庙,毙伤敌伪军9名,缴枪10余支。并散发传单,呼口号,进行政治宣传。敌伪异常恐慌,南通全城戒严。
9月至10月 四分区军民发动秋季攻势,经过连续战斗,基本上收复了“清乡”以来被敌占领的地方,并使原有的抗日民主根据地有所扩大。
11月3日 苏中二分区撤销,其所属东台县,划归四分区管辖。
11月下旬 东南行署公安局短枪队在吕四区队配合下,潜入吕四镇伪区公所,击毙伪区长张荣奎及伪警4名,俘伪“清乡”队长、伪警排长、巡官等4名,缴获长短枪16支。
11月 石林任东合县委社会部长兼县公安局长。
12月10日 南通县公安局政治保卫队配合我情报策反人员,在地下工作者接应下,对驻二甲镇的伪警中队100多人进行了收编。在收编时伪警中队长程万里等3人进行反抗,被当场击毙。
年底 林德明任如皋县委社会部长、县公安局长。
冬 陈伟达带领政治保卫队一个排调苏南淞沪特委工作。
1945年
1月 陈伟任四专署公安局侦察(情报)科长。8月调离。
春 四专署所辖地区共发生各类群众骚动、暴乱事件13起。事件发生后,各级公安保卫部门在党委领导和有关部门配合下均及时予以平息,并深入调查,区别对待,严惩首恶者,教育受骗群众。
3月10日至4月21日 苏中四分区在东台三仓河召开第一届群英会。东南行署公安局行动队黄士奇被授予一等战斗英雄称号。
4月 刘中调任四专署公安局副局长。
5月 根据四地委关于动员全党大力开展政治攻势的指示精神,四分区各地普遍开展了“红黑点”运动。所谓红黑点,就是一切伪军、伪警、伪组织人员,做了对抗日民主政府和人民的善事记红点,做了不利于抗日民主政府和人民的恶事则记黑点,善恶之事都记录在案。如怙恶不悛,屡做恶事则登进死簿,将受到抗日政府的严厉处罚,如改恶从善,带罪立功,则登进生簿,抗日政府和人民将依法保护其生命财产。运动开始时,各县广泛进行宣传,抗日武装配合这一攻势,打击作恶多端、不思悔改的汉奸、特务。对伪军伪员家属,要他们劝自己的亲属改恶从善。“红黑点”运动的开展,震动了敌伪,争取了部分伪军伪警的反正,加快了伪组织的瓦解。
6月24日 南通县公安局政治保卫队会同汇通区游击连组织里应外合,攻克张芝山敌伪据点,毙灭守敌5人,俘日军6人、伪区长等以下17人,缴获机、步枪12支,弹药3箱,受到分区首长传令嘉奖。
7月7日 苏中行政公署和苏中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分别颁布《伪政权伪组织人员悔过自新暂行办法》和《对伪军警投诚反正暂行处理办法》。接着,苏中行政公署、苏中军区政治部联合颁布《调查叛国汉奸罪行条例》,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四专署颁布了《苏中第四行政区惩处叛国汉奸暂行条例》、《处理汉奸财产办法》和《汉奸惩处委员会组织条例》。
7月30日 四专署公安局开始编发《政情通报》,反映敌伪党政军特活动、变化情况。
8月上旬 刘裕嘉任海启县委社会部副部长和东南行署公安局副局长。
8月15日 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9月2日,日本天皇和政府代表以及日本大本营代表在投降书上签字。至此,抗日战争胜利结束。
9月 苏中第四行政区所辖范围,除南通、海门、三厂外全部解放。
9月22日 苏中行政公署决定,如皋县易名如东县,如西县复名如皋县。
9月 国民党勾结伪军抢占南通城,中统局江苏省室先后派邢汉刚、姜铁石抵通,启用汪伪特工、搜罗旧部,扩建组织,建立“中统江北区南通分区调查室”,搜集我军政情报,捕捉我方人员。同时,军统局也派员到南通,收集情报,进行侦察、暗杀等活动。
9、 10月 根据苏中行政公署《苏中管理战争罪犯、汉奸条例》,各县陆续成立惩奸工作机构,逐步开展惩奸运动。
10月下旬 石流任南通县公安局长、汤寒松任四专署公安局侦察(情报)科长。
10月29日 苏皖边区政府成立。11月初,苏皖边区政府决定,将原苏中第三、第四行政区合并为苏皖边区第一行政区,建立苏皖边区政府第一行政专员公署,管辖崇明、启东、海门、南通、如皋、如东、紫石、泰县、泰兴、靖江、东台、台北等12县,同时,撤销苏中第四行政专员公署。
12月1日苏皖边区第一行政区专员公署在如城成立。同时成立一专署公安局,局长姚远,副局长石林。各县公安局长是:南通县:石流;如东县:陈毅夫,东南行署:刘裕嘉,海安县:朱剑明,如皋县:石林(兼)。
12月1日 中共华中一地委召开扩大会议,分析了斗争形势,提出了工作任务。公安保卫部门的任务是:“加强公安工作,健全公安部门,开展反特斗争”,在反特政策上,坚持“实行打击其首要,破坏其组织,争取其下层”的策略原则。
12月2日 启东县吴仓港发生武装特务抢劫案,东南行署公安局即组织和合镇派出所进行破案,抓获案犯冯士亚、吴宰安、盛湘萍等16人,并由此扩大线索,侦破郭安样为首的墭效港抢劫案、陆建斌为首的武装特务案及卞邦兴、卫建功为首的特务案。
1946年
1月3日 一地委发出《关于动员与开展自卫战争的紧急指示》,指出:蒋军相继侵占我泰兴、靖江,并在继续进攻。目前我之方针为:在坚持本地区阵地之既定方针下,积极开展全面与紧张的自卫斗争。接着,华中一分区司令部、政治部、苏皖一专署联合发布紧急动员令。提出要立即紧急行动起来,开展自卫战争,予来犯者以歼灭性打击。
1月10日 国共代表正式达成停战协定,双方颁发于13日午夜生效的停战令。但蒋介石同时密令国民党部队迅速抢占战略要地。国民党军对苏中解放区也加紧了蚕食进攻。
1月28日 中共华中分局作出《关于加强锄保工作领导的决定》,决定要求各级党委在每个时期工作布置之前,将任务、方针通知锄保部门,建立健全社会部,领导锄保工作。
2月4日 中共华中分局发出《关于迅速开展群众惩奸运动的指示》,指出:群众惩奸是新解放区群众的迫切要求和发动群众的必要步骤,是彻底肃清敌伪残余势力,摧毁新解放区封建统治优势,打破反动派复辟阴谋的重要一着。
3月 东南县委、行署和东南警卫团撤销,分别成立海门、启东县委、县政府和警卫团。东南行署公安局亦相应划开,刘裕嘉任海门县公安局长、梁尚人任启东县公安局副局长。
4月12日 一地委发出《关于揭露国民党反动派破坏和平打内战罪行的紧急通知》,要求接敌地区迅速发动与继续组织民兵,严防奸特活动,开展游击战争,抓紧时机深入惩奸运动。中心地区要加强防止奸特活动,动员民兵自卫队盘查放哨。并要求在战争发生之前加强政治动员,作好思想准备,严密戒备,防止奸特活动,保证良好的革命秩序。
4月 一地委发出关于重新建立和健全社会部的通知,决定各级锄保委员会一律取消,各级党委重新建立健全社会部,以领导锄保工作。
5月下旬 一专署召开各县公安局长会议,提出了在紧急备战情况下公安工作的方针是“服从自卫战争,服从发动群众”,任务是:领导群众防奸反特;侦察、感化、管理、利用自新分子与嫌疑分子;加强社会管理;迅速扑灭武装特务与政治土匪;防止暴动骚动并坚决正确处理。
5月 刘中任一地委社会部副部长。
6月9日 一地委社会部发出《夏季保卫工作指示》,分析了斗争环境和特务活动情况,提出了保卫工作的方针和任务。
6月14日 苏皖边区政府制定《苏皖边区危害解放区紧急洽罪条例》,经边区临时参政会正式通过,公布施行。
6月20日 一地委针对海安、如皋、如东部分地区连续发生群众性骚动事件,发出了《严重警惕迅速扑灭特务裹胁群众骚动暴动的紧急指示》,分析了发生骚动暴动的原因、性质和严重危害,要求各级党委和公安部门迅速争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一问题。
6月25日 为适应紧张的自卫战争环境,一专署公安局发出紧急通知,对武装警察建设、市镇工作、情报工作、戒严清查工作、结束惩奸、实施伪化分子管理等工作作出了紧急部署。
6月26日 蒋介石悍然撕毁停战协定和政协决议,大举进攻中原解放区我军,发动了向解放区的大举进攻。
7月13日至8月27日 华中野战军为粉碎国民党军对我苏中解放区的大举进攻,进行了著名的苏中战役,取得了七战七捷的辉煌胜利。
7月18日 一地委书记钟民在地委扩大会上作《在统一领导下独立自主的坚持原地斗争》的总结报告,指出“加强防特反特斗争,开展反特斗争,是当前我们争取自卫战争胜利的主要组成部分”。
7月 如皋县政府先后捕获特务主犯张俊中等14人,粉碎了敌特以暴动配合国民党驻军摧毁地方民主政权的阴谋。
7月22至29日 如东县6个区切个乡发生群众在反动分子和封建势力煽动下的反革命暴乱,我区、乡、村干部和积极分子被抓1 0 9人,被杀害7.人,被打伤3人,8个乡政府被扒、被抢。专署公安局和如东县公安局组织公安武装、区队和民兵迅速处置,逮捕活动分子300余名,毙伤暴徒10名,被抢的50余支枪支全部追回,平息了反革命暴乱。
8月 根据中共中央华中分局决定,在原华中第一行政区内划出南通、如东、海门、启东四县为第九行政区,成立九地委、九专署。刘中任九地委社会部长、专署公安局长。
9月 韩融任九专署公安局副局长。
11月1 2日 九地委发出《关于改进治安管理加强防奸工作的指示》,为适应日趋紧张的斗争形势,对盘查放哨,管理嫌疑分子,紧急戒严,加强巡逻等方面作了具体部署和要求。
11月21日 九地委发出《关于反对敌人“清剿”的指示》,要求进一步深入广泛强烈地发动行动动员;抽调干部;建立健全联防队、点线特派员、国军工作委员会,并全面发动群众,开展反奸反特反顽乡保政权斗争。在国民党统治区,大力开展反“自首”斗争,采取针锋相对政策,以奠定长期反封锁基础。
11月 如东县丁东区蔡庄乡连续破获蔡生元和曹春显两起坐地特务案
12月 九地委社会部长兼九专署公安局长刘中调任南通县委书记,由王野翔兼任地委社会部长。
年底 海启两县合并,成立东南县委、东南行署,同时建立东南县委社会部、行署公安局。汤寒松任社会部长、公安局长,刘裕嘉任社会部副部长、公安局副局长。
1947年
3月1日 九地委下达《关于争取两面派工作的指示》,强调两面派工作是对敌斗争的法宝之一,要求各县在执行中要因人、因时,因地制宜。
3月22日 如东县委发出《关于发动群众瓦解土顽的指示》,动员全县军民参加反“清剿”的立功运动和争取瓦解“还乡团”的擦黑点运动(亦称红黑点运动),开展强有力的政治攻势,取得明显效果。
3月 华中分局批准九地委在通如地区(包括南通的四安、刘桥、城闸区和如东的汤园、岔南、蒲东区)成立中共通如工委和通如行署。
4月12日 如东县公安局政治保卫队配合主力部队攻克丰利据点。专署公安局派员对被俘的400多名“还乡团”进行审讯,惩处了一批罪大恶极的“还乡团”骨干。
5月1日 敌南通区绥靖会议后,国民党军对一分区南线部署了五月硬性“清剿”计划,准备分期对我南线和紫石地区进行“扫荡”。
5月16日 如东县景安区破获一起三青团特务活动案,并进行了公审处理。
5月29日 东南行署公安局行动队配合分区七团攻打灵甸镇敌据点,取得战斗的胜利。
6月4日 随着我收复地区增多,为加强收复区工作,严格执行党的政策,扩大民主政府的影响,团结一切爱国民主人士,争取自卫战争早日胜利,九专署发布训令并公布了《收复区附蒋人员及财产处理暂行条例》。
6月15日 地委机关报《江海报》发表《全面掀起擦黑点运动》的社论,指出,擦黑点运动,是一个群众运动,是发动群众用自己的力量教育与挽救失足附蒋分子,瓦解与摧毁蒋顽基层组织和反动基础。据不完全统计,到1948年7月止,争取、瓦解了敌人和附敌分子15000余人。
6月16日东南行署公安局根据地下工作者宋声扬提供的情报,派行动队配合海中区队在和合镇三渣店附近设伏,将原东南自卫总队部副参谋长,后叛变投敌,充任国民党国防部二厅十三中队谍报组主任的顾志昌等6名谍报人员当场击毙。
7月19日中共中央华东局作出《保卫工作与土改复查相结合的指示》,提出了保卫工作的任务“就在于结合土改复查,彻底摧毁封建势力。”并明确了处理汉奸、恶霸、武装特务等的政策界限,对判决权作出规定。
8月 专署公安局副局长韩融离任。
9月19日 九分区、九地委、九专署联合通知,为充实加强分区公安局政治保卫队,规定各县每区抽调一名队员参加。通知对政治保卫队的作用作了阐述,并提出了参加队员的条件。
10月1日 东南行署公安局行动队和启西区队,在圩角镇附近伏击敌人,取得以少胜多的胜利,毙敌上百名,俘30余名,缴各种枪支34余支,子弹4000余发。
10月10日 九专署发布《为实际准备反攻力量告全体人民及各级行政人员书》,指出:肃清特务、奸探,扫除土改复查的阴谋破坏分子,加强各级锄奸组织是一项重要任务。
冬 专署公安局政治保卫队查出内奸吴大宽等4人,并进行了处置。
1948年
1月初 专署公安局政治保卫队成立俱乐部,组织文化学习并积极开展学习竞赛。
2月8日 启东县合兴乡破获陈守先特务案。
2月下旬 东南行署公安局政治保卫队活跃在敌人心脏地区。25日夜,配合地方武装突入包场敌据点,俘敌40多名;29日,又突袭三厂镇、青龙港之间的敌中心据点,活捉敌四乡办事处主任等2名,击毙敌谍报员3名,缴获文件1批。据8月15日《江海报》报道的该队战果:一年来歼敌260人,缴获机枪9挺,卡宾枪5支,步枪40支,短枪4支,子弹4000多发,营救出关在敌人据点里的群众100多名。
2月 沙衡任九专署公安局副局长。
3月25日 针对敌人大量伪造我解放区流动的各种本票扰乱金融的情况,华中行政办事处发布训令,予以处理。并令各级公安部门配合党群工作布置关系,侦察敌特伪造和贩运假本票的活动。
5月16日 华中锄保会议作出各级社会部、联络部、公安局组织编制的规定:撤销联络部;地、县、区委社会部长(科长)仍兼公安局局长(股长),我控制之城镇设公安分局、派出所或治安委员会,农村乡设治安委员会、村设治安小组;敌占之城市建立工作站等。
7月4日至28日 九专署召开锄保工作会议,确定了锄保工作的方针任务,对土改中的锄保工作,“三查”整党中的保卫工作,对敌斗争等进行了总结,对加强锄保建设和加强保卫武装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7月4日至二十八日 九地委撤销联络部。九专署公安局增设联络科,张远猷任科长,通如海启各县公安局亦相应增设联络课。
7月 通如行署公安局建立,杨玄任工委社会部长兼公安局长,李峰青任副局长。
8月4日 中共中央社会部对已解放的城市如何搞好清除敌特,肃清盗匪,建立革命秩序等方面的公安保卫工作发出《关于东北城市公安工作经验的通报》,推广了哈尔滨市在我军进驻后搞好公安工作的经验。
8月 为适应斗争形势,公安部门健全了机构,充实了力.量,九分区全区配备公安干部119名。
9月3日 林德明为九地委委员、社会部长兼任专署公安局长。
9月14日 九地委、九专署为摸索城市管理工作经验,以迎接南通城解放,决定以掘港为试点开展工作,成立了掘港市工委,林德明兼工委书记、掘港办事处主任。同时成立九专署公安局掘港市分局,沙大明任分局长。随后,南通县和东南行署亦分别在石港镇和吕四镇进行试点。
10月14日 九地委社会部发出《关于提高警惕、打击敌特活动的通知》,针对敌特活动猖撅,海匪、“还乡团”合流等情况,要求各县提起普遍注意,机关部队驻地及市镇的进出口要严密盘查,沿海地方武装应注意加强沿海警戒,侦察海匪动态,防止其乘隙进扰。
10月23日 九专署通令公布公安局局长、科长名单。{局长:林德明;副局长:沙衡,秘书:陈世昌,侦察科长。沙大明,治安科长:何静平;审讯科长:陈明;联络科长:张远猷,内勤科长:陈世昌(兼);内勤科副科长:盛有为。
11月20日 中共中央社会部发出《关于新解放城市处理敌特问题的指示》,指出:在我强大攻势,迭克名城,大量歼敌,大批俘获以及敌军整师起义投降情况下,清俘肃特工作极其重要,要求各地公安部门组织有收复城市经验的干部,展开对敌党政军特宪警的内线工作,系统地掌握敌情动向,防止敌特逃跑或潜伏。
11月23日 九专署发出《关于目前公安工作的指示》,指出在生产防荒、作好支前准备的总方针下,锄保工作应在我主力强大攻势下,配合边区对敌斗争,开展群众性的强烈的政治攻势及联络活动;结合支前参军、生产防荒,开展防奸教育,巩固后方秩序,抓住重点,继续贯彻对敌占城市的调查研究。12月 12日,九专署又发出《关于目前公安工作的补充指示》,对政治攻势方面,巩固后方治安方面,回归分子问题的处理做法上又作了补充要求。
11月25日 九地委社会部、九专署公安局发出《关于建立简报制度的决定》,要求公安部门对此要作为专门任务进行布置,规定每个村对乡每2天口头汇报一次,乡对区7天口头汇报一次,区对县7天汇报一次,县对分区10天汇报一次。
1949年
1月4日 九专署召开各县(行署)公安局长会议,强调做好下列工作:开展中心地区的巩固与治安工作和边区防奸反特工作,建立保卫骨干的基础组织;进行调研与甄审工作,搞好市镇户口管理和行商管理。
1月23日 东南行署公安局行动队组织里应外合,在海西区队接应下,歼灭驻海门三和镇的顽江苏省常备大队,击毙常备大队长沈玉朝以下百余人,俘敌30余人,缴获机枪两挺,长短枪数十支等。
1月25日 东南县委、行署撤销,成立海门、启东两县。朱和高任启东县委社会部长兼县公安局长,盛守仁任海门县委社会部长兼县公安局长。
1月27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国民党三青团及特务机关的处理办法的规定》,对反动党团特组织及人员的处理办法、政策界限和登记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并要求各地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拟定当地适用的条例和实施细则,公布执行。
2月2日 南通城宣告解放。
2月3日 南通市人民政府、军事管制委员会和警备司令部同时成立。
2月5日 南通市公安局成立,南通市军管会军事部副部长刘中兼任局长,副局长沙大明。
2月8日 九分区举办锄保干部训练班,参加对象是市、县公安局科、课长;2月10日,华中公安处开始举办第二期训练班,参加对象为县公安局课长、资深股长。
2月初 通如行署撤销,原行署公安局长苏敏调任南通县公安局副局长,原副局长李峰青调专署公安局工作。
2月28日至3月6日 启东、海门县发生敌特和封建势力造谣煽动、破坏支前的暴乱,范围涉及13个区、72个乡,我区、乡干部死伤14人、被捆绑116人。暴乱发生后,党政军民紧急动员,宣传教育与武装镇压结合,逮捕569人,严惩首恶分子11名,平息了暴乱,稳定了局面,保证了支前任务的顺利完成。
2月28日 南通市公安局为建立革命秩序、加强交通管理,发布通令,开始恢复警察岗位制度,并协助警戒部队执行戒严令及防备管制。
2月 南通市公安局派员接管旧警人员。
2月 九分区全区各级公安组织进行调整充实,计有干部368人。
2、3月 在我党政策感召下,先后有1405名反动党团特人员向南通市公安局进行登记。
3月10日 南通市公安局举办了有130名国民党保长参加的听训班,听训包括认清形势、汇报政情、自我检查三个阶段,通过听训,我掌握了部分社会情况。
3月29日 九地委社会部、九专署公安局联合作出《关于反对无政府无纪律现象,加强纪律性的决议》。
3月 全区抽调公安干部35名,支援新区工作。
3月 陈明任南通市公安局副局长,5月调离。
4月3日至7日 九专署公安局召开各县公安局长紧急会议,部署巩固社会治安,做好支前渡江保卫工作。并决定建立公安大队,扩大公安武装。
4月10日 九专署发出通令,为加强枪支管理,规定党政民机关人员所备用之自卫枪支,由各级公安机关统一登记,发给执照。
4月1 4日 针对各地发生骚乱暴动、命案、谣言等情况,九地委发出《为发动全市人民起来肃清敌顽残余,巩固治安的宣传提纲》后,对确保后方治安问题召开地委会议,要求各县在渡江前有步骤、有策略地消灭敌顽残余势力作出紧急部署。
4月20日 九专署发出训令,为了更好的肃清残敌,要求各地积极广泛地对敌伪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4月上中旬 根据九专署公安局部署,各县公安局举办了匪顽党特团负责人以及思想反动的逃亡人员感训班,取得明显效果。据统计,各县共集中感训1487名。感训人员交代罪恶、检举揭发枪支线索44起,子弹线索55起,杀人、放火等犯罪活动66起,并交出大批物资。
4月21日 南通市成立职工纠察大队,大队白天在各厂站岗放哨、夜间进行巡逻检查,维护社会治安。
4月23日 崇明工委和九专署公安局派员赴崇明,在西部地区开展策反工作。
4月29日 九专署发出通令,要求各地发动对潜藏之敌顽分子的检举,以肃清国民党残余势力。
4月 地专直属机关根据九地委“全党动员做好保卫工作组织起来保卫自己”的指示,各单位普遍建立了保卫班、组,同时建立健全了有关规章制度。
4月 海门、南通、启东、如东及南通市先后破获扰乱社会治安、破坏支前工作的“一贯道”反动会道门案。
4月 九专署成立南通区人民警察学校,校长叶胥朝专员兼,副校长林德明、沙衡,教育长沙衡兼。警校培养政治警察、户籍警、卫生警、交通警、消防警等,招收学员150人。
4月 刘中离任随军渡江。中共南通市委委员、社会部部长沙大明兼市公安局长。
4月 崇明工委、崇明县政府在南通成立。秦洪洲任崇明县公安局副局长。
5月25日 第九行政区专员公署改为南通行政区专员公署,隶属苏北行政公署,下辖南通、如东、海门、启东、崇明县和南通市。
6月1日 崇明全境解放,县公安局迁入堡镇办公。6月3日,县公安局接收旧警察机构和敌人档案,接着成立“蒋军官兵收容所”和武器收缴机构,全县收容散兵游勇331人,收缴枪械近800支。6月15日,崇明县政府发出布告,要求国民党党政军特及一切流亡人员限期登记。
6月16日 南通市公安局响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区卫生运动”的号召,发动公安干警修建垃圾箱300个,运出垃圾1715担。
1至6月 专署公安局举办了三期保训班,培养区公安股一级干部128名,基本解决了全区公安干部大批南下后的缺额现象;培训户籍警200多名,满足了全区城镇户籍管理工作的需要。
6月30日 祟明县破获董士祥、沈志良等冒充解放军土匪抢劫案。
7月17日 南通地委、南通专署发布《关于建立人民警察工作的决定》。
夏 为维护南通市区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南通专署公安局发布《交通管理暂行规则》。
夏 针对敌人利用灾荒散布谣言、抢劫纵火等破坏活动,各级公安机关作出有效部署,进行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认识,并加强侦察破案、打击残余敌特,维护了社会治安。
7月22日 南通专署公安局颁布《公共卫生管理规则》。
7月下旬 崇明县公安局破获堡镇地区“树立民族自由平等党”反革命组织案。
7月 南通市公安局连续破获郭剑秋、徐振昌匪特案、王俊才匪特案和王陈民、彭仰山贩毒案。
8月1日 南通市公安局召开建警大会。
8月 全区各级公安机关根据整编节约精神,进行调整充实,配备干部3 86人。
8月 根据苏北区党委、苏北军区《关于加强剿匪肃特的指示》精神,南通区召开了剿匪工作会议,会议决定成立“剿匪委员会”。会后,南通专区、县及新区、重点区分别建立了有公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剿匪机构。剿匪重点地区是:海防,偏僻、薄弱及交界地区。
9月2日 苏北行署发出训令,为贯彻整编精神,根据实际情况与需要,规定南通区公安分局、派出所、检查站的额定人数:干部为109名,警察为4 60名。
9月7日至18日 南通专署公安局召开公安扩大会议。会议充分肯定了半年来公安工作取得的成绩:配合接管了49个解放的城镇,迅速建立革命秩序,保护了新解放城市的利益和安全,基本摧毁了敌人的反动核心组织,大批国民党员、三青团员以及特务分子向我登记自首,仅南通市和海门县登记就达2679人,镇压了残余敌特的扰乱破坏,共破获各类案件241起,搜缴了潜藏的枪支,没收了一批烟毒,计长短枪1000多支,白粉76两,鸦片173 .5两;培养了大批干部,建立健全了公安武装和各级机构。会议还部署了剿匪肃特、巩固治安、保卫生产防荒等任务。
9月中旬 据全区5县1市43个区不完全统计,共有4万余名逃亡分子回归。公安机关对首恶者进行了严办,对其他人进行了感化教育和劳动改造。
9月下旬 南通军分区司令部和南通专署公安局在南通城东乡破获费炳生为首的武装匪特案。
9月22日 由沪航驶崇明的鸿生轮发生武装匪特洗劫案,10月28日,根据内线情报,专署公安局配合上海方面破获此案,擒获匪首黄志英、徐锡昌等19人,缴获长短枪10支、子弹153发。
9月28日 南通地委社会部、专署公安局发出《关于外侨工作的通知》,对外侨的出入境、外侨户口管理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作了具体规定。
9月 专署公安局及南通县公安局在平潮地区破获潜伏武装匪特组织“青年救国团苏浙皖突击敢死总队第九支队第九大队”,擒获主犯朱奎、顾汉玉等10人。随后,23名胁从分子投案自首。
9月 南通县金沙镇开展了群众性戒烟禁毒工作,改造烟民112人,帮助15个毒贩转业,没收了一批毒品。
9月底 南通地委社会部、专署公安局组织治安工作组,以南通市中心镇为试点,进行建警、整理户口、重点甄审为主的实验工作。